永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车辆、接待联络等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和有关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信访、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统计等工作;汇集、编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792-7053735
2、仲监股:制定全县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开展劳动监察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情况;承担行政复议、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应诉事宜;负责相关普法、法律、法规培训、咨询服务和指导系统协会工作。指导实施全县劳动关系政策,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联系电话:0792-7053740
3、公务员管理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登记、培训、考核、奖惩、职务任免、职务升降、交流、回避、遴选、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拟定公务员培训规划并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检查考核结果的使用情况;综合管理全县行政奖励、惩戒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年度新进人员计划申报。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处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见习基地工作。联系电话:0792-7053712
4、事业单位管理股: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工作;协助做好事业单位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审查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初定或确认全县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推荐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人选;指导和推行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承担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的转发和下发以及资格证书审验核发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和专家的工作;承办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推荐及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村一品”项目申报和各项对接服务。联系电话:0792-7053736
5、工资福利股: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技术岗位等级考核政策;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和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核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国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死亡抚恤等政策;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龄更改的审批;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参与拟定有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等政策;协助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的素质教育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792-7053738
6、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股:编制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和协调工作;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职工流动工作;负责机关、事(企)业单位职工退休退职及提前退休的审核审批; 研究制定城乡统筹就业的政策和就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搞好劳动力市场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负责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督促指导职业技能培训;执行劳动预备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审批管理全县职业介绍机构,审核、管理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拟定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和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和基金征缴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等提出审核意见。监督检查基本养老、农村养老和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及养老、失业保险金稽核规则、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则等的执行情况;审查并认定社保基金运营机构资格,监督社会保险资金使用情况,确保社会保险资金安全运营;做好县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计。联系电话:0792-7053737
7、信息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并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县本级人力资源保障信息系统及乡镇、社区应用平台建设以及数据中心机房的维护、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县本级人力资源保障业务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应用;负责县人力资源网政府网站(外网)和本局政务网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通过互联网发布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多媒体宣传等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保障卡的发行管理和密匙安全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业务人员培训工作。联系电话:0792-7053710
8.劳动监察局(副科级事业单位):对本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办民政局等部门注册登记或者许可的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其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不端举报、投诉;监督检查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权;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联系电话:0792-7053711
9、人力资源市场(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预测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负责全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承担流动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辞职、辞退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人事、户口、组织关系的托管工作,并按国家规定计算工龄、调整工资、评定职称,办理管理权限内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负责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培训工作;开展其它与人才流动服务有关的业务。联系电话:0792-7053739
1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科级事业单位):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事劳动关系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本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全县各类人事劳动争议案件。负责全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队伍建设。参与全县重大涉稳人事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0792-7053740
二、直属单位
1、永修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根据社会保险申报、登记制度、负责建立我县所有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基本资料档案并核准单位和职工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的有关情况。
(2)负责建立和登记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台帐、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登记个人帐户信息、个人帐户变更情况和养老保险手册;对单位各类基本养老保险报表进行统计、分析以及负责个人帐户有关内容的公布和查询。
(3)负责按时足额发放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有关待遇。
(4)负责对全县参保单位及个人的缴费稽核、对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有关待遇发放和领取情况的稽核并对单位欠费、发放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5)负责建立全县离退休企业职工、死亡离退休人员和遗属档案,并按规定审核有关待遇。
(6)负责全县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做好全县离退休职工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8)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792-3220660
2、永修县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1)负责全县党政群体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业务管理工作。包括缴费申报、缴费核定、缴费记录、个人帐户配置、基金管理、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和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
(2)负责全县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工作。包括缴费申报、缴费核定、缴费记录、基金管理、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和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核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费用。
(3)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和非营利型组织及其职工的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包括缴费申报、缴费核定、基金管理、浮动费率测算、工伤事故现场勘查、工伤事故现场勘查、工伤医疗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工伤事故预防、工伤救治康复和工伤医疗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制订各类基金结算方式方案,与具有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参与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年检综合考核。
(5)负责全县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数据维护,主机系统维护、网络维护和软件的统一开发工作。
联系电话:0792-3235203
3、劳动就业服务局
(1)加强对就业政策和工作业务指导,积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认真开展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劳务输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统计和劳动力信息发布等工作,加强失业的宏观调控。开展政策协调。
(3)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做好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4050”人员的工作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及就业困难群体的安置工作。
(4)积极开展就业前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5)按照国务院关于《失业保险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
(6)开展再就业小额贷款工作,积极发挥担保中心的作用。
联系电话:0792-3226373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1)认真贯彻落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办理、养老保险的收缴、个人账户管理、养老待遇结算和发放等具体事务。
(3)对乡镇(街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行管理,对其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指导、检查,保证农(居)保计划的圆满完成。
(4)负责辖区内农民及城镇居民的参保有关数据统计,基金的运行管理、基金的稽核。负责向上级报关基金报表等。
联系电话:0792-7053709